为贯彻落实最高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省委“审判工作要走在全国前列”及省法院党组的工作要求,抓紧抓好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各项工作,以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日前,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暨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部署会。会上,沈阳高新区法院围绕诉源治理、初始案件质效进行工作经验交流,相关工作经验得到省法院领导的高度认可。
2023年,沈阳高新区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211件,同比上升95.84%;审结1999件,同比上升234.84 %;结案率为93.37%,同比上升65.46%,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均创集中管辖以来历史新高。2024年1-3月,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81件,同比下降30.39%;结案237件,同比上升0.85%;结案率49.27%,同比上升15.26%。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和审理内结案率均优于合理区间,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均位于合理区间,审判质效指标良好。
沈阳高新区法院始终聚集“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践行人民至上,坚持能动司法,做实诉源治理,持续探索有益工作经验扎实推动行政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全面提升:
第一,深化繁简分流工作,助推审判质效提升。为深挖诉前调解优势作用,将所有行政案件先行导入诉前调解模式。2024年1-3月,行政诉前调解案件152件,其中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的案件共计25件,占比为16.45%。为推动繁简分流工作,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完善繁简分流配套机制并重数据分析研判。2024年1-3月,我院行政案件平均结案时间较去年同期下降57.15%,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效果显著。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案件质量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借助开展专业法官会议、典型案例研讨、开展示范庭审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
第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做实诉源治理。为实质化解因摩托车上牌而引发的行政纠纷,在省市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多次与交警支队、市司法局召开专题研讨会,适时向交警支队发送《行政争议先行处理告知书》和《司法建议书》,多措并举实现此类行政争议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沈阳法院行政争议前端治理工作成效,相关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头条报道。为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实现群体性、苗头性的行政诉讼类案及个案争议从源头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司法建议反馈率达到100%。为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机衔接机制,通过在一楼诉服大厅公示《行政复议前置范围告知书》、制发《行政复议先行告知书》等积极协助各辖区复议机关开展好行政复议工作。2024年1-3月,我院受理行政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0.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工作效果明显。
第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府院联动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完善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类型化行政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建立完善源头预防、联调联动、多元化解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化解中心,开展行政诉讼败诉风险预警工作,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通过召开示范庭审、与辖区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及专题讲座、发布部分辖区行政案件审判通报等,一体提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
高新区法院将会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暨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部署会工作要求,深化能动履职,狠抓提质增效,构建府院良性互动工作格局,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更好衔接配合,全力打造“源头治理、多元化解、联调联动、共治共赢”的特色司法品牌,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增量,着力提升在初始案件中一次性实质解决纠纷的能力,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奋力推进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贡献高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