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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自贸区沈阳片区法庭承办“自贸区发展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讨会”圆满成功
  发布时间:2022-08-22 16:27:57 打印 字号: | |



2021年12月10日,由辽宁省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辽宁省电商产业校企联盟主办,高新区法院自贸区沈阳片区法庭承办的“自贸区发展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讨会”在高新区法院自贸区沈阳片区法庭召开。





辽宁省法学会、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管委会、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及沈阳大学相关部门及律师界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辽宁省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会长、沈阳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高小珺主持。

 




活动中,与会领导参观了自贸区沈阳片区法庭(以下简称“法庭”),在随后进行的会议研讨中,法庭副庭长黄沙介绍了法庭在司法审判上助力自贸区沈阳片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自贸区沈阳片区保驾护航的一些创新举措。高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梅介绍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职能、进一步健全民行检查监督体系、问需于企等方面的具体做法。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沈阳大学文法学院、辽宁良友(自贸区)律师事务所、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的法官、领导、学者、律师交流了辽宁自贸区跨境电商法律风险防控与合规指引、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自贸区司法中的运用、电子商务法适用若干问题研究等专题研究成果。

 




通过承办本次研讨会,法庭更加明确了自身定位。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庭将在审判机制、人员管理、审判质效等各方面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耕企业发展需求,全力打造沈阳市知识产权案件裁判中心和辽宁西北部地区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多元解纷中心。力求充分实现打造“一个平台”、设立“两个中心”、实现“三项服务”、实施“五项机制”,充分发挥其助推和保障自贸区沈阳片区营造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同时,法庭之后也将举办更多法学学术研讨活动和坚持普法宣传常态化,致力于为自贸区沈阳片区、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用法治引领自贸区沈阳片区先行先试,成为推动辽宁发展的新引擎。

 





 
责任编辑:沈阳高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