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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强力推进诉源治理 多元合力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08-22 16:23:3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矛盾纠纷多发,诉讼案件数量激增,如何有效整合社会解纷资源,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已经成为了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一项重要课题。高新区法院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坚持“共治共赢、多方多元”理念,出台《高新区法院关于构建大调解格局 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施意见》。《意见》出台,是高新区法院落实全省法院“上台阶,创一流”的要求,深入贯彻市委“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向行动部署,围绕市法院“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聚焦司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具体体现,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提升诉源治理效能。



 按照《意见》,高新区法院将一进步完善特邀调解工作制度及流程,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或者个人成为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高新区法院将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邀请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需相关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等符合条件的个人加入特邀调解员名册,作为特邀调解员。高新区法院将建立审判团队加特邀调解员“1+N”的特邀调解审判工作模式,并在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



 《意见》对特邀调解员的聘任、管理、参与调解工作流程、工作周期、工作纪律及回避情况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高新区法院建立审判团队加特邀调解员“1+N”的特邀调解工作新模式,将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提升诉源治理效能,加强诉调对接、诉非衔接工作机制,实现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对于缓解人民法院人案矛盾,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沈阳高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