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省委、市委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勇担当,敢作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工作成绩较为显著,为创新型国家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6月6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我省知识产权案件管辖的通知》(辽高法〔2018〕65号),决定将沈阳地区标的额300万元以下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集中至高新区法院管辖。高新区法院自2018年7月2日起正式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步入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工作的新篇章。2020年6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问题的通知》,针对沈阳市辖区内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指定高新区法院集中管辖。此外,高新区法院集中管辖沈阳市苏家屯区等8个区县,包括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在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2018年7月至2022年1月,高新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340件,审结4912件,结案率为92%。
面对知识产权全新审判工作任务及新收案件持续大幅上升的态势,高新区法院积极主动应对,提早谋划,加强审判管理,加大办案力度,统筹兼顾,多措并举,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运行态势总体良好。一是深化业务学习,夯实办案根基,紧跟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需要,加强团队建设,实现专业化审判。二是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诉讼指导工作,规范应诉手续,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诉讼服务。三是推进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深化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方式改革,推行要素式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提升审判质效。四是在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加强重点前沿技术司法保障,顺应高质量发展对审判提出的新要求。强调对新经济新业态知识产权实施快速保护,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五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增强司法保护力度,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