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现场》栏目联合出品,首部记录家事审判工作的原生态法治纪录片《家事如天》第二季正式推出。3月5日《家事如天(第二季)》安阳篇播出后,引发了热烈反响。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歌雅:
传播家事法治文化,促进家事文明建设
《家事如天(第二季)》安阳篇播出的两个案例,既有伦理教化意义,也有法律规制、法律警示功能,更有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建设价值。因为,“兄妹反目成仇争遗产”“母亲探视儿女却遭拒”家事纠纷案件的解决,融合了家事法官对情、理、法的准确把握与化解家事纠纷、唤醒亲情回归的审慎定夺,凸显了家事审判工作注重调解与庭审艺术的审理特质,彰显了人民法院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判原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述:“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家事无小事,家安则国安。一桩桩家事纠纷,深藏着情与理的纠缠;一件件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理,揭示出情与法的博弈、法与理的回归。在家事审判工作中,不论是继承权益的维护,还是探望权益的保障,均是对民众的人格尊严与民事权益的尊重与保护,也均是对家事审判工作的挑战与检验。“听民意、讲法理、重证据、守规范、护和谐、促稳定”,成为家事审判的惯常思维与工作常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家事审判工作的价值遵循。家事审判法官执着地奔赴于每一个充满矛盾与纠纷的家庭之间,审慎地甄别、判断着每一个证据细节与证明效力,详细地向当事人解读着法律规范与法治理念……她们的专业素养与敬业精神,使一件件家事纠纷案件得以顺利结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护了一方平安。
依法解纠纷,公平维权益。“法者,治之端也”。伴随“八五”普法的到来,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将更加深入、全面地走进民众生活以及社会生活诸领域。依据《民法典》,贯彻“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依法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促进亲属关系的和谐发展,是家事审判工作的追求;护佑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人格健全,依法维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探望权,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最佳化,促进亲子关系良性互动,是家事审判工作的目的;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文明与法治建设,是家事审判工作的目标;精准适用家事法律规范,疏导家事矛盾纠纷,传播家事法治文化,实现家事法治改革,是家事审判工作的价值。只有公平、公正地审理家事纠纷案件,才能及时、有效地平息、化解家事争端,促进家庭和睦与亲人相亲相爱,进而推进家事法治文明进程,实现家事领域的移风易俗,“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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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如天,愿天空一片湛蓝
滑县法院城郊法庭的门前同时挂着两块牌匾:家事法庭、少年法庭。当我们随着原生态法治纪录片《家事如天》摄制组的镜头,深入到基层法庭这一司法为民的最前沿,深入到一线法官每天的日常,从真实的案件中,所能真切感受到的,是家事法官的辛苦与不易。
调千家事,解万家愁,并非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王俊晖法官、景素贞法官,和其他所有法官们,日复一日的工作。因为父母房产的继承问题,兄妹间十余年“心结”难解,王俊晖法官一次次奔波,确定房屋归属;一次次上门,找当事人说和,只为找寻真相、唤回亲情。在朴实执拗的爷爷,与校门前凝望的母亲之间,景素贞法官不厌其烦做着调解,只为父母离异后的孩子,能得到更好的呵护。
豆腐店、菜摊前、学校外,一个个我们熟悉的烟火场景里,有着每一名如你我般普通人,最真实的情感表达。昏黄的路灯下、乡间的小路前,是最真实的法官日常。唯有真实,最动人心。《家事如天》安阳篇有两处细节深深打动着我,一是家事法庭里,子女抚养权纠纷当事人座牌面向原告一侧,写着“母亲”二字,轻轻的提示,是法官融情于法、化解纠葛的努力;二是夜晚的法庭,看着陪自己加班的女儿,王俊晖法官脸上露出的一丝笑意,仿佛向我们述说着,人民的法官,也是孩子的母亲。当真实扑面而来,我们很难不与之共情。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相信镜头之外,我们的家事法官们,依然会用她们的真心与真情,守护亲情、呵护成长。作为一个曾在法庭工作的人,也真心希望,我们的家事法官们能少一些辛苦。家事如天,愿天空一片湛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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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那些不可能的事
“中,我可有个条件”
一句句浓郁的方言,听起来充满乡情,但这不是在看岳云鹏说的相声,而是法官在调解离异母亲行使探视权的纠纷。家事大如天,能让庞爷爷说出这句话,其实并不那么简单。
法官办案,如同医生行医,有些病患并不能完全治愈,有些亲情关系也并不能完全修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个纠纷的形成,有诸多因素,能不能有一个理想的结果,除了要看法官的水平,还要看当事人自己,是不是豁达成熟。一个成年人性格的形成,也是日积月累。没有谁能改变得了谁,尤其是在家事纠纷当中。
明明知道有些事情不可能,却还要竭尽全力去做。这是家事法官的职责,朴实无华。
找人。出狱的弟弟找不到姐妹,离异的妈妈见不到亲生的孩子。打官司分房子要找被告,看孩子行使探视权要找孩子的爸爸和爷爷,查明事实要找到证据和证人。从白天找到晚上,从日出说到日落。对于别人家的纠纷,法官倾注全部身心,而自己的孩子却只能带到办公室。
说说。所有的事情,只要能说开了,就都能解决。这两起案件里,法官说的最多是:你给我说说呗。但被告告诉法官的却是:我不说了,你开庭不开?不开庭我就走了。被告不愿意说,除了对法律认识不清楚外,主要是激动,情绪一上来,最简单的说说,就比登天还难。被告听不进去法官的建议,但不代表她对法官的话无动于衷。她的心里知道,房屋是共同所有,或许是她绕不过自己的心里那道坎。
感受。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务事之所以难办,除了当事人对自己的民事权利享有充分权外,主要是因为“家人们”都觉得自己委屈,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死结。这个死结能不能解开是一回事,而有没有去努力解又是另一回事。三兄妹虽然没有握手言和,但法官为了挽回他们的亲情所做的努力,他们肯定是都感受到了。
在庞爷爷从一开始坚决反对原告见孩子,到说出了“中”的转变过程里。法官为了让孩子健康成长孜孜不倦的努力,他们、包括两个小孩子,也应该是感受到了。
对此,隔着屏幕的我,有着深刻的感受。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家庭是社会的最基础的细胞,家事法官是修复家事关系的营养师和保洁员。只有把纠纷多元化解和预防挺在前面,只有让“家人们”在爱恨情仇交织的家事纠纷化解中感受到法官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实践,那些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来的“家人们”才有可能找到符合社会风尚的行为标准,树立起新的人生目标。才能把那些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
苏航:
每起案件都是最艰难的判决
《家事如天(第二季)》给我的最深感受是:有时候我们觉得结局不够圆满,只是因为没有看到,曾有人努力让故事不留遗憾。
从结果来说,该片展现的两起案例看似有些“不如人意”:法官跑断腿、磨破嘴,在小巷里拉着“俺姨”一家调解,来时霞满天,归去已戴月。结果,当事人依然剑拔弩张,不得不依法判决。这些案件的办理成本,似乎是“不经济”的,而最终被原被告捏在手里的判决书,更难以还原办案人曾花费多少心思,熬去多少心血。家事如天,有时候理顺家事里的疙瘩,也难如登天。
家事案件的办案过程,并不总是符合普通人的司法想象。片中的两位法官,对于调解不成都是有些“不情不愿”的——她们不甘心把有裂隙的亲情交付判决,尽管这对裁判者来说更容易。在笔者看来,这来自一种理性的直觉: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家事纠纷不仅事关一家人的生活质量,也是社会治理的隐秘痛点。调解的过程绝非“和稀泥”,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以法律粘合情理,以情理佐证法律,这才是司法者值得自豪的“中国经验”。
应该感谢《家事如天》的记录与呈现,它让我们发觉,新时代的法治“补天故事”正在身边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