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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的跟进和保障
  发布时间:2021-12-27 14:13:33 打印 字号: | |

12月10日上午,辽宁省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沈阳片区法庭召开了“自贸区发展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学术研讨会(线下+线上)。会议认为:自贸区的建设发展,离不开法治的跟进和保障,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凝心聚力,守正创新。

 


辽宁省法学会、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管委会、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及沈阳大学相关部门及律师界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上,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介绍了自贸区法庭的设立对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作用。设立自贸区沈阳片区法庭是沈阳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举措,是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的有力保障,也是司法工作助力建设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的实践行动。同时,对于全市法院不断探索服务和保障振兴发展大局新路径,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介绍了该院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职能、进一步健全民行检察监督体系、问需于企,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沈阳大学文法学院、辽宁良友(自贸区)律师事务所、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的领导、法官、学者、律师交流了辽宁自贸区跨境电商法律风险防控与合规指引、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自贸区司法中的运用、精准服务自贸区创新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电子商务法适用若干问题等专题研究成果。

 


辽宁省法学会的领导在会上要求法学会要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提供良好的学术平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6日下午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强化政治站位,以问题为导向,结合自贸区经济形势开展理论研究,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辽宁自贸区建设建言献策。


 
责任编辑:沈阳市高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