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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验交流鞍山现场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10-27 11:35:25 打印 字号: | |

10月26日

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验交流

鞍山现场会召开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二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经验,对下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序时高效推进试点项目落实到位,努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鞍山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铁东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和立山区深沟寺街道办事处。鞍山市委书记余功斌在会上发言,本溪市、锦州市、铁岭市、盘锦市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第一期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和经验做法。





会议指出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和关键节点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是关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风险洞察、防控、化解、治本、转化能力,以市域平安夯实辽宁平安、全国平安的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


各市要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紧盯“必查负面清单”,防控化解政治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社会矛盾风险、公共安全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市、区两级党委要进一步发挥试点工作“双组长”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及时研究解决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重大问题。要建强基层组织,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工作能力。要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持之以恒地开展命案防范治理工作。要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把成形的试点经验做法总结提炼成规范性制度。




会议要求


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进度和质量的观念,重新梳理工作要求、重新分领任务、重新统筹协调,本着“一项也不能少”的原则,抓住项目分解这个关键,逐条细化、逐项分解,序时高效推进试点项目落实到位,确保如期、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卢秉宇主持会议。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各市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试点工作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鞍山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辽宁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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