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宏斌
男
汉族
1978年10月出生
中共党员
法学博士
现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级高级法官
获得荣誉
→2010年获得沈阳市法院系统“学习标兵”称号;
→2011、2012、2013年度连续三年被评为沈阳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
→2014年荣立辽宁省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
→2014年被共青团辽宁省委、辽宁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辽宁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2017年被评为沈阳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并荣记个人三等功;
→2017年被评为“沈阳市青年岗位能手”暨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并荣记个人三等功;
→2016、2017、2018年度连续三年被评为沈阳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或优秀公务员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
→2020年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
贾宏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大局观念,自觉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高度来认识把握和精心审理每一件经手案件。他热爱审判事业,恪尽职守,刻苦勤奋,善于钻研,是学习型、专家型法官代表。
勤于钻研,精于办案
贾宏斌民事法律专业功底深厚,房地产审判业务能力精湛,多年来,勇挑重担,带头审理事实复杂、法律适用疑难案件,牵头审理多起群体性纠纷案件,起草、撰写或修改系列案件的裁判文书,发挥了业务模范带头作用。付某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车位租赁纠纷案件中,针对在解释论上无法形成统一观点的情况下,探寻出一条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路径;在寇某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公积金中心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中,运用类推适用的法律漏洞填补方法,划定解除权行使的边界;某房产开发公司与国某某、某区城建局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尝试性运用英美法系反立约人规则基本法理,及合同法中格式条款解释原则处理该案纠纷,审理结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勇于创新,敢于担当
疫情期间在全院率先采用通过互联网庭审云平台远程视频方式开展庭审,案件当事人直言:“感谢法院组织的远程视频庭审,在疫情防控时期,使我们亲身享受到了人民法院信息化改革带来的红利。”主审的吕某某与某开发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在该案顺利审结后,收到家住吉林市的吕某某向沈阳中院寄送的热情洋溢的表扬信,在信中表示“以贾宏斌法官为审判长的合议庭能在疫情期间,与时俱进,充分准确运用法院互联网审案的新规定,办案没有任何拖延,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组织参与开展“走商(协)会、进企业,提供法律保障,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活动,在与沈阳市房地产业协会调研普法座谈中,就民法典颁布后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因受疫情影响房地产领域出现的多种纠纷等特殊问题,为企业如何依法有序经营提供了可借鉴的解决方案和法律依据,受到市房地产业协会会员企业的高度认可和赞扬。
忠诚履职,成果丰硕
2017-2019年,其个人结案累计880件,带领团队连续三年结案总数超过1000件,结案数均位居全庭前列。2020年结案224件,结案率100%。创新制定了所带领团队审判运行暂行办法,带领团队成员一同赴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进行学习调研,形成《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辽宁自贸区法治化创新研究——以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制度举措为视角》调研成果,荣获2019年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三等奖;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参与《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学习研讨,探索利用地缘优势建立团队结对学习交流模式;赴市房地产业协会进行助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宣传活动,并作了题为《涉房产纠纷诉讼实务规范的研析与借鉴——以沈阳地区涉诉案件分析为视角》的主题宣传讲座,受到400余名与会者的广泛好评。
作为主讲人,连续多年在沈阳两级法院房地产审判法官续职培训中作授课讲解,受到学员们的充分肯定。疫情期间,参与录制教学视频,供两级法院房地产审判法官学习参考,对集思广益解决审判实务中的难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指导作用。
后记
作为长年工作在审判一线的人民法官,贾宏斌说:“我应从自身做起,将个人的绵薄之力奉献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事业中去,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清正廉洁,服务群众。”
来源:沈阳政法微信公众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