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法苑文化
【教育整顿•岗位之星】沈阳中院王银华:以巾帼之姿 赴法治营商之约
  发布时间:2021-10-25 16:12:19 打印 字号: | |

王银华

1971年3月生人

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三级高级法官

获得荣誉

→曾荣获辽宁省五一奖章,省法院个人二等功,沈阳市公务员个人二等功;

→曾被评为盛京杰出法官、沈阳市三八红旗手、沈阳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

→曾五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王银华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至今累计结案约2500余件,带领合议庭结案约4500余件,所办结的案件两次被评为市法院年度优秀案例。面对繁重的审判压力,经常加班至晚间八、九点钟,双休日也很少休息,在保证办案效率的同时严把案件质量关……

亲民爱民,以奔跑的姿态干出实绩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多年来,王银华作为办案人,结案位居全庭第一名;作为审判长,在主要审理一审案件及重大、疑难、复杂、申请回避案件的情况下,年年保持全庭审判长结案第一名。

“不仅业务精湛,更有着一颗明朗温和的心。”很多当事人这样评价王银华。在审理某地产公司与34户业主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上诉案件中,她作为审判长,耐心细致地与业主们面对面沟通,并与区法院上下联动,剖析讲解法律,贴心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最后,上诉的业主全都心平气和地接受了调解,开发商也同意将全部调解款项一次性提交到法院,由合议庭直接发放到每位业主手中。拿到赔偿金的业主们联名向法院送交一面绣有“风清气正暖民心,公正廉明促和谐”心声的锦旗。

作为副庭长,王银华勇挑重担,在全力配合庭长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外带头结案。在审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劳动者情绪异常激动,王银华先后五次接待当事人,反复耐心做双方工作,劳动者终于当庭拿到了赔偿款,并送来锦旗和表扬信。在沈河法院挂职副院长期间,她带领民事员额法官圆满完成年收结案超1万件的繁重审判任务,并主持编写了《民商事审判实务指南》,及时指导同案同判。她还带领法官实地走访企业,倾听企业呼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立身为旗,圆满完成营商指标评估

一分辛苦一分才,一马当先挑大梁。2020年,作为破产庭副庭长,王银华协助院、庭领导负责破产庭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及市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她始终坚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大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在完成填报对标世界银行办理破产指标评估任务中,王银华立身为旗,率先垂范,全力做好破产庭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她在院、庭领导和市法院营商办的指导下,与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营商局组织的第三方现场预填报及第三方反馈意见进行多轮前期材料准备,与国资、市场监督、税务、社保等多部门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并现场带队进场填报。在她与相关同事密切配合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对标世行办理破产指标的填报工作。在全国80个参评城市中,沈阳市成为20个标杆城市之一,办理破产等指标进入全国前20位,成为本指标领域内的标杆,相关改革经验和典型做法供全国借鉴或复制推广,为全市营商环境评估排名作出突出贡献。

创新方法,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为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她负责草拟了《关于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快破产案件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性文件,完善了破产框架力度指数,大大促进了破产案件的办理,更好地发挥了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

她还起草了《沈阳市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实施方案》《关于办理破产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方案》等文件,为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单位,完善破产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破产专业化质效提升提供了遵循。

为全面提升全市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及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王银华在院庭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参与组织召开了破产庭员额法官与市工信局民营综合处的座谈会,促进了双方深入交流与协商。并促成沈阳中院与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文《关于成立沈阳市民营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有力地推动了民营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发展。

后记

王银华用实绩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为维护百姓切身利益、和谐沈阳的构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做着自己的贡献。

她将继续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己任,积极探索办理破产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完善破产体制机制建设,为打造助力企业转型升级的破产品牌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沈阳政法微信公众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沈阳高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