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卫
男
1982年出生
现为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人
获得荣誉
→荣获沈阳市法院“调解能手”“办案能手”“优秀法官”“沈阳市青年岗位能手”暨“沈阳十大杰出青年法官”等荣誉称号
→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他,是办案多办案快办案好的办案能手,近三年办案数位列沈河法院前茅。
他,是善于思考勤于钻研的调研能手。在规范化裁判、法治营商和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领域展开学术研究,多次在《人民司法》《中国审判》《审判新视野》等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和观点,当选沈阳市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被沈阳大学聘为客座教授。
他,就是沈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唐卫,以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己任,以集约高效、周到贴心的服务为基础,将法律的温度体现到每一个诉讼服务细节当中,用全新的思维、务实的举措走出一条司法为民之路。
在司法实践中践行“高效创新”理念
唐卫常说,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而这正义必须得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自2011年进入沈河法院工作,10年追逐正义的司法历程中,唐卫一直将效率与公正并行的价值理念深植于心,实践于行。一个窗口连民心,一言一行是形象。唐卫在诉讼服务中力求开拓创新,牵头在沈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保全组开展立案阶段保全审查工作,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创新规范出集中、专业、高效的处理保全业务模式,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在法官开庭时不能及时办理保全手续的难题,对当事人而言大大提升了保全服务效率,对法院内部而言有效减轻了审判法官事务性工作量。为规范沈河法院各部门的保全审查、实施、异议处理流程,起草了近万余字的《沈河区法院财产保全工作规范(草案)》。积极协助领导做好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工作,发挥窗口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示范作用,保障诉讼服务窗口营商环境绿色通道,为沈河法院成功创建“优秀诉讼服务中心”添砖加瓦。
在营商环境创建中彰显司法温度
唐卫在办案中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为企业提供饱含司法温度的诉讼服务。在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对某供暖集团有限公司、某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高效准确适用法律条款,依法准许当事人的正当诉求并及时作出裁定,保障了企业稳定运营和全体债权人的权益,企业专门向法院送来感谢信。在某医药有限公司申请对沈阳市某医院财产保全一案中,为避免财产保全长期冻结银行账户影响医院正常提供医疗服务,及时把原、被告请到法院做调解工作,促进双方尽快达成和解。
在疫情期间彰显司法的温暖,2020年2月,他接到辽宁省某医院大东区分院负责人的电话,称因法院作出的冻结其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导致不能购买应对疫情物资,请求法院解除冻结。唐卫牵头协调相关人员,设法通过电话、微信及时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协调双方对账确认好具体债务数额,督促医院尽快制定还款计划,另一方面争取原告方对医院购买应对疫情物资急切需求的理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原告方主动向法院递交了解封申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辽宁长安网先后对此进行了报道。
2020年初疫情期间,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唐卫牵头起草了《沈河区法院关于应对疫情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提出为中小企业提供立案绿色通道,发挥行业协会诉前调解功能,利用小额速调裁优势高效处理涉企小额纠纷,积极维护企业用工稳定。
在学术研究中探索“服务营商”方向
在紧张的办案之余,唐卫笔耕不辍,结合实践进行学术探索,竭尽所能将司法技能和理论应用到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课题中。
2016年,作为课题组主要参与人、结项报告主要执笔人,唐卫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理论课题《裁判文书的语言、逻辑和理由研究》的课题调研,课题最终经最高法院专家鉴定为优秀课题,努力为司法裁判规范化提供学术支撑。
2018年,主持省法院研究室、省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联合发布的《辽宁自贸区法律冲突与适用》课题,就自贸区法律冲突与适用问题向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提交《以判例为视角展望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沈阳自贸片区的建议》,撰写的《设立辽宁自贸区专门法院的价值与路径》在省委政法委等单位联合主办的辽宁法治论坛中获二等奖。
2020年,他参与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政法机关如何提供更多更好的政法公共服务》的课题研究,形成课题阶段性成果《构建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司法治理能力》,该论文在全国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研究讨论会中获优秀奖。
近年来,他将涉企案例作为重点研究,总结涉企案件类案的规范化裁判,把依法平等保护企业权益作为重要的司法考量。2017、2018年连续两年两起涉企的参评案例被评为“沈阳市法院系统年度优秀案例”;2020年主审并撰写的陈某诉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获评辽宁省“五个一百”精品案例。
后记
“让法律的阳光温暖心灵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位来法院诉讼的群众如沐春风”。在诉讼服务中心,他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埋头苦干,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擦亮了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窗口,用自己的赤诚情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撑起一片蔚蓝的法治天空。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