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法苑文化
喜迎国庆 不忘初心 | 沈阳法院以党建凝聚战斗力 让党徽更鲜亮
作者:高新法院  发布时间:2021-10-20 14:44:35 打印 字号: | |


    不忘初心跟党走,喜迎国庆展风采。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沈阳法院系统共有4个集体和8名个人光荣上榜!在新中国成立72周年的日子里,让我们一同领略他们的风采,感受榜样的力量——


在法院,有这样一批砥砺奋进的优秀党支部和党员干警,他们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干实践实效诠释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热爱。


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高  峰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工会副主席、机关党委委员

赵吉顺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党支部书记

张巨涛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丽君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三级高级法官

周立永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

刘  静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

孙  超  新民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娄  颖  法库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三级法官





先进集体

市法院少家庭

 市法院少家庭党支部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建了一套集审判 、矫正、服务于一体的家事审判工作新机制,创新设立化解家事纠纷联动机制,率先推行家庭暴力“禁止令”、家事调查员、离婚证明书制度等特别程序,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以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为己任,主动到企业、学校、街道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到社区、学校、乡村等现场讲解编绘的法律读本20余次,现场参与学生2000余人,并结合疫情时势推出多期线上“法治教育课”“法治微课堂”等,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赞誉。曾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称号,先后被评为沈阳市“四服务”先进典型、市直机关优秀党支部等。



和平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自学与互学,做到定计划、抓落实、勤检查。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如老党员讲授党课、参观红色基地等。抓常抓细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对“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等制度,做到定计划、抓落实、勤检查,保证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的“四落实”。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支部书记、支部院领导与干警们看望社区因病致贫居民,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物资,送去爱心与温暖。曾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省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市青年文明号标兵、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两次被评为市法院系统优秀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



沈河区法院民一庭

坚持以“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为思路,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凝聚力量,信念坚定不忘初心。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组织研讨活动,集体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分享党员成长故事,激发奋进决心。建章立制,队伍建设严格管理。全体党员率先垂范,带头办案,为群众解决涉法难题。深入群众,党建工作形式丰富。支部党员利用休息时间到社区参加党建和义务劳动,为群众解释法律问题,赢得群众赞誉。曾两次荣立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荣获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铁西区法院立案庭

立足审判工作实践,不断探索创新,以党员为骨干,严格落实“三个不用找关系”“三个规定”,强调人民法官作为直接与人民群众接触一线政法工作者,要有“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法院形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贡献。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在学习中用党的创新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社区开展走访活动,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炼就过硬作风。



先进个人

高 峰 市法院机关工会副主席、机关党委委员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创新党建方法,不断深化“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效果。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积极探寻党建与审判的切入点和契合点,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全力保障和促进审判中心工作。丰富创新党建工作载体,积极探索、深化党建工作效果的途径和方式,通过专家授课等形式,大力营造党建工作氛围。市法院党建工作得到上级高度认可,先后被确定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全市90余家单位的党委专职副书记到院学习。曾荣获市直优秀党委委员,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市法院系统综合保障服务能手、优秀司法工作者等称号,多次荣立三等功;负责的工作曾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党建创新成果展示”文化创意组十佳案例等。


赵吉顺 市法院民一庭庭长、党支部书记


她坚定政治信念,坚守法治信仰,作为党员,始终坚持学习,勤勉敬业,忠诚履职;作为庭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带领全庭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克服全庭案多人少压力,整合审判资源,担任重大案件主审人,使全庭同比结案量、结案率等均有提升,全庭结案数位列全院第一。多方调研,开拓创新,组织起草相关制度,为维护民间融资市场秩序提供了司法保障,出台相关文件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合力。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为环资审判提供智力保障。曾荣获市三八红旗手、市直机关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荣立省法院个人二等功1次、市法院个人三等功3次。


张巨涛 大东区法院刑二庭庭长


坚持把做好党支部工作作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时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老中青传帮带,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对待每项工作。严于律己,关爱他人,审判工作中恪尽职守,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主审了一系列涉黑涉恶以及“保护伞”案,取得了很好效果。秉持淡泊名利的思想境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情怀、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持之以恒的奉献精神,将倾注党务工作的满腔热情,转化为部门党支部建设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曾获市法院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区优秀公务员嘉奖个人、市法院系统嘉奖个人、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李丽君  浑南区法院审管办三级高级法官


从事党务工作近二十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她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老实人”,带头讲政治、学理论,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她是作风扎实、实心任事的“实干家”,身兼数职,干一事成一事。她是同志们的“知心人”,干警们心里话总爱找她唠,有困难她总能帮到底。她是百姓的“贴心人”,组织20余名法官对接16个社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她是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战斗员”,坚持求真务实,注重查实情、出实招、用实劲、求实效。她是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明白人”,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曾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省十佳女法官、市劳动模范、市优秀共产党员、市法院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市委、省法院个人二等功。


周立永 沈北新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年轻法官因经验不足易增加当事人诉累等问题,形成了审判四步法,实现一次庭审即查明案件事实,提高了办案效率。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坚守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在日常工作中总是能让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和温暖。坚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从每一个细节考虑群众的利益,严格约束自己,公平公正办好每一案,做一名新时代法官楷模。先后荣获全省法院百名办案能手,市委政法委百岗创优先进个人、百名执法规范标兵,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区劳动模范等称号,荣立省法院个人二等功1次,市法院个人三等功5次。


刘 静 高新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


政治立场坚定,讲政治,讲大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干一行,爱一行,在困境面前能够保持良好心态,顾全大局,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从事行政审判23年,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庭审掌控能力强,办案思路清晰,使看似复杂的案件变得是非清楚。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带领行政审判团队团结一心,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先后被评为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区劳动模范,优秀公务员6次,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孙 超 新民市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一直默默奋斗在政工岗位上,识大体、顾大局,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爽直大度的为人之道,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赞誉。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优异的成绩,努力践行一名共产党员先进性。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统筹完成了本院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建工作。在带领党员干警干事创业和开展重大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在组织学习教育方面力求全面,务求实效,得到了院党组和干警们的充分肯定。曾被评为市巾帼建功标兵、市法院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市法院系统优秀司法工作者并立个人三等功。


娄 颖 法库县法院立案庭三级法官


注重学习,政治素质过硬,以“党性最强、作风正派、工作出色”为具体要求,加强政治修养,提高业务素质。热爱审判事业,全力为百姓排忧解难,牢记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为法院工作大局服务,切实履行职责,大力推进机关党委及党支部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党建工作有思路、有办法、善创新。曾多次被评为市法院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县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公务员。



党建凝聚战力,榜样力量无穷。沈阳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党建水平,实现党建工作与审执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提升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让党徽更加鲜亮,让国旗永远飘扬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沈阳高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