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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岗位之星】法槌在手民在心 营商环境我先行
  发布时间:2021-03-18 14:41:14 打印 字号: | |
吴松
1973年4月出生
中共党员
1995年8月至今
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



吴松

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多次被评为沈阳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
办案能手
办案标兵
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以便民、高效为宗旨,积极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吴松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切实解决当事人在诉讼中遇到的难题。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审限内办结、马上办、网上办等制度,完善远程庭审、电子送达等司法便民举措,最大限度缩短企业涉诉案件办理周期。充分运用诉讼指导,合理分配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责任,制裁毁损、隐匿、伪造证据,阻碍证据保全以及逾期举证等行为,切实解决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问题。在原告某贸易公司诉被告某商贸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涉及对跨境代购行为性质及商标侵权法律责任的认定,合理分配权利人和被诉侵权人的举证责任,认定商业代购行为属于销售侵权行为,该案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吴松始终秉持司法高效的工作理念,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妥善审理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激发企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与企业建立经常性沟通联系机制,“点对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及时解决企业涉法涉诉司法需求。随时收集梳理各类企业司法诉求,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的司法研判,健全司法建议、司法审查报告等常态化举措,提升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不仅仅要做到为民服务,更要做好为民服务。”吴松写在工作笔记扉页上的这句话,是鼓励他做好法官工作的不竭动力源泉。

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


吴松在司法工作中主动熟悉掌握新时期形势,与时俱进,牢记初心与使命担当,勤学善思,不断用新知识、新思维武装自己。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

由于案件管辖的调整,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法院)开始负责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根据市法院党组的安排,吴松当时下派到高新法院工作,负责指导开展知识产权审判。

在高新法院工作期间,在院党组的领导下,面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刚刚起步的局面,吴松首先提出高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发展目标,即在两年内知识产权审判要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飞跃。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吴松整合高新法院现有的审判力量,从钻研业务入手,带领大家做好理论学习工作。吴松亲自为大家讲解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传授知识产权审判技巧。吴松根据高新法院的特点,带队建立了知识产权“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快审机制和诉辩合一的审判模式,与沈阳市版权协会签署《知识产权特邀调解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制定了《关于对部分知识产权适用简易程序的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立。

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吴松结合自身经验和基层法院的特点,赋予了审判方式新的含义。


牵头重大案件审理,助推市场主体和谐有序发展


近年来,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法律、法规和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也更加严谨和规范,但仍有一些企业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近三年,吴松所在的审判庭受理了涉及四家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00余件。由于此类案件涉及投资者众多,其中还有两家公司被勒令退市,投资者损失惨重,因此社会关注度较高。吴松面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冲锋在前,主动承担了此类案件大量的审判任务。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法律事实的查明,大量交易数据的汇总、计算,制作的裁判文书说理充分,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宣判后,又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积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大部分投资者均息诉服判,并促成企业主动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

吴松以敢于担当的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将大量纠纷化解在源头,节约了企业和投资者的成本,为营造和谐的营商氛围,做出了相应的贡献。 



 
“成功之道无他
惟悉力从事你的工作
而不消存沽名钓誉之心”
吴松心系人民
潜心于提升业务能力
在知识产权审判岗位工作十多年来
兢兢业业
一丝不苟
用实际行动履行了一名党员法官的使命




来源:沈阳政法




 
责任编辑:高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