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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12 10:05:24 打印 字号: | |

39日,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市法院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干警通过网络视频观看会议。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宋诚出席会议,从政治站位更加坚定、服务高质量发展措施更加有力、审判职能作用发挥充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等四个方面,充分肯定全市法院2020年工作成绩,指出以吴廷飞同志为班长的市法院领导班子是团结进取、作风务实、敢于担当、受到群众信任的坚强领导集体,法院队伍是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善打硬仗的队伍;强调,全市法院要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的平安沈阳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并就做好今年法院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站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高度,增强法院工作的使命感;二是增强服务发展的主动性,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三是完善质效提升评价体系,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要求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宋诚书记讲话精神,扎实做好今年全市法院工作,并以《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奋力迈出争创一流新步伐》为题,从总结工作,看到成绩,树牢争创一流的信心;把握形势,正视差距,振奋争创一流的决心;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坚定争创一流的恒心三个方面,做总结部署讲话。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孔岩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会议部署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细化实化各项工作举措、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的工作要求。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组长孙佳宁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并就做好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部署。


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鹏宣读市法院年度系统表彰决定。



会议充分肯定2020年全市法院工作成绩,坚定争创一流信心、决心。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市法院有力应对严峻复杂形势和前所未有挑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审判执行任务。一是服务大局作出新贡献,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服务保障;二是执法办案展示新作为,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三是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依法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司法改革实现新突破,“两个一站式”、智慧法院建设、案件繁简分流、司法责任制、内设机构精简整合等工作加快推进和落实;五是队伍建设呈现新形象,全市法院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实干精进、勇立潮头的精气神进一步激发。

会议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起航之年,法院工作面临着很多新的形势和变化。会议确定了今年全市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认真落实“上台阶、创一流”工作要求,聚焦建设“全省标杆、全国一流”法院,全力推进全市法院“5634”高质量发展建设规划,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努力为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积极创建“全省标杆、全国一流”法院,全面推进“五个一流”建设、抓紧抓实“六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三个主题年”活动、努力打造“四个品牌”。同时强调,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旗帜鲜明地做到“四个反对、四个提倡”。关于今年工作,全市法院要把握好“三个贯彻、两个坚持、两个加强”七项工作重点。一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启新时代沈阳法院新征程。要求全市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精心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政治培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等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求全市法院树牢底线思维,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聚焦司法办案安全,完善风险研判、评估、协同和责任机制;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坚决避免发生疫情事件。三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市法院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护航高质量发展,服务我市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等“九项重点工作”,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保障数字沈阳、智造强市建设;助力新发展格局,加强调查研究,依法妥善审理重点领域、重大案件,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胜利成果;深刻把握“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全面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各项目标要求,巩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企业权益保护协调机制,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标,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体系。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要求全市法院扎实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充分体现平等保护、意思自治、契约精神、绿色发展等重要理念。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完善“道交一体化”等平台运用,探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审裁衔接、城乡赔偿标准统一等改革举措,从更高层次健全司法为民机制。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和机制,加强联动对接,健全类型化纠纷解决平台,发挥调解组织、特约调解员作用,从源头减少纠纷。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和“六化”“七感”要求,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健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机制,提高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深化智慧法院建设,重点在应用上下功夫,加快实现案件全流程在线支持、全过程智能辅助,切实方便法院管理、法官办案、群众诉讼和促进司法公开。五是坚持强基导向,依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聚焦基层基础,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基层法院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对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全面进行改造提升,固强补弱,推进两级法院同步同频发展。完善上下协同配合机制,落实“点对点”联系基层制度,加强对下对口业务指导,推动精力向基层集中、政策向基层倾斜、力量向基层下沉,促进提升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司法水平。强化基层治理功能,积极参与市域、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参与和推动“无讼乡村”创建,健全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六是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围绕结案率、司法公开率、一审息诉率、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上诉案件发改率和执行4项核心指标、诉讼服务74项质效指标等,开展集中督导、专项督查、攻坚行动,落实审判责任,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进一步实行专业化审判,优化分案模式,组建专业化审判庭和审判团队,确定专业化审判法官,健全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机制。提高管理精细化水平,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规范案件评查程序。强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探索智能化监督方式,坚持和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外部制约监督。七是加强教育管理,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横向责任到边、纵向责任到底、监督责任到位。严惩司法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化落实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提升法官干警综合素质和专业化能力。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四项任务”,切实抓好“三个环节”,精心组织推动,确保教育整顿效果。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做好履职保障。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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