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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专题(六)商标权的司法保护重点
  发布时间:2020-04-14 14:56:25 打印 字号: | |

1.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什么?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经依法核准注册,由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也就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支配权,可以独占使用,也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2.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哪些权利?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具体可分为专有使用权(即未经许可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续展权、继承权、商标作价入股权、质押融资权、 禁止他人侵害权、法律诉讼权等。从法律关系上说,商标权是一种私权、一种民事财产权,也是一种知识产权。

3.商标专用权该如何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4.注册商标有哪些作用?①便于消费者(客户)认牌购物(区别、识别功能);②商标持有人享有专用权,可获得法律保护;③创立品牌,占领市场;④是无形资产,可用于入股投资,质押融资;⑤ 可转让、许可他人使用,获得收益,实现市场价值;⑥促使商标权人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提高商业信誉,扩大市场份额;⑦激励、保护创新。



 
责任编辑:高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