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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度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08 15:32:05 打印 字号: | |

各部门:

2019年,高新区法院主动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持续推进司法公开,注重提高司法能力,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成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创新,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

一、综合审判庭被授予沈阳市法院系统先进并记集体三等功。

二、刘静合议庭被授予沈阳市法院系统优秀合议庭并记集体三等功。

三、综合办公室被授予沈阳市法院系统集体嘉奖。

四、张瑞同志被授予沈阳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五、王勇同志被授予沈阳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刘静同志被授予沈阳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并记个人三等功。

董文菲同志被授予沈阳市法院系统优秀司法工作者并记个人三等功。

王守英同志被授予沈阳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办案标兵并记个人嘉奖

白晶同志被授予沈阳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并记个人嘉奖

吴松、黄静菲、杨林、李雪、张大为5名同志被沈阳市法院系统授予个人嘉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不断取得佳绩。号召全院同志向被授予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立足本职,忘我工作的精神,并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力争取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获得新进展,确保2020年工作目标全面实现。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312


 
责任编辑:高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