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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5 17:14:04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上级法院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暂不接收立案申请及有关材料。拟到法院申请立案的,建议通过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辽宁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本院立案庭。拟进行案件咨询、提交材料、联系法官的,建议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

详细的操作指引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众号后,查找2020131日的历史消息,标题为沈阳高新区法院网上立案流程指南。

本院咨询电话:024-8482951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B座,邮编110179

因疫情防控需要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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