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通 知
根据上级法院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暂不接收立案申请及有关材料。拟到法院申请立案的,建议通过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辽宁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本院立案庭。拟进行案件咨询、提交材料、联系法官的,建议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
详细的操作指引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众号后,查找2020年1月31日的历史消息,标题为沈阳高新区法院网上立案流程指南。
本院咨询电话:024-8482951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B座,邮编110179。
因疫情防控需要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