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五定一包”制度。全部案件实行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工作制度。
二、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切实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对列入清理范围的所有执行案件,均依法要求被执行人限期报告财产,对被执行人拒不报告或报告不实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同时借助执行指挥中心,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高财产查控效率。
三、加强与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用足、用活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对恶意转移、处置被执行财产,或采取暴力行为抗拒执行,致使案件无法执行,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件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对曝光后仍拒不履行的,坚决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五、构建公开便民的执行工作机制,通过我院微信平台、执行值班电话等多种方式,方便当事人与法院的联系,促进执行工作公开透明。同时推进案件阳光执行,选取3-5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跟踪执行,以加强执行外部监督。
六、注重宣传,扩大活动声势。主动邀请新闻媒体监督、强化典型案件宣传、围绕取得成果、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等积极撰写专项活动信息,不定期向媒体通报活动开展情况,争取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和社会氛围。
七、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救济制度,对特殊社会弱势群体,
从建立和谐社会,消化积案,减少社会矛盾角度出发,继续加大执行救助工作开展。
八、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广执行信息社会公开。加强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录入工作,将执行案件的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司法拍卖改革,积极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规范透明的司法拍卖新机制。完善个案执行流程公开,对评估拍卖、执行听证等重要环节及时向当事人进行释明。
九、积极开展“行为规范年和执行作风转变年”活动。
全面规范执行行为。首先,规范执行案件管理,建立执限提醒,执行款物管理和发放、执行案件质量检查等制度。其次,规范执行申诉信访。建立健全执行申诉信访受理办理追责和考评工作制度。再次,规范执行措施手段,贯彻执行执行异议、复议审理办法,提级和交叉执行办法三项规定。最后,规范执行公开,确保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更加便捷地了解执行信息。
十、加强执行业务方面的学习。积极参加市法院执行局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组织研讨执行中疑难、复杂案件的解决方式,积极与其他法院进行执行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学习、总结他们的先进执行经验,运用到执行工作中,更好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