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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强化三个意识,实现2014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目标
2014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目标
  发布时间:2014-03-13 11:26:37 打印 字号: | |

高新区法院强化三个意识,实现2014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目标

 

高新区法院2014年民商事审判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要求,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落实五年规划为推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能力,确保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学习意识

 

由于我院刑民不分、民事、商事、房地产类案件不分,各业务庭不能做到专业化审判,要让法官熟练掌握众多的民商事法律、法规,并能做到准确适用,难度较大,我院短期内还不能做到专业化审判,所以学习对我们法院的法官尤为重要。全院法官要加强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对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复合型法官。

 

二、强化质效意识

 

今年是省法院提出的案件质量年,规范司法行为年。现有未结民商事案件多半都是审限较长,案情比较复杂的疑难案件,所以今年我院民商事审判目标重点是案件质量,包括裁判文书质量。还要根据案件类型尝试繁简分流的裁判文书制作机制,做到简案简写,复杂案件详细论理。去年因与东陵法院管辖和人员调整,导致部分案件是原合议庭开庭后移交的案件,新合议庭重新走程序,庭审不够规范。今年合议庭一定要严格庭审程序,规范司法行为,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上半年的工作重点是清理超长期审限案件,由庭长负责逐案排查,与主审法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主管院长每月督办,615日前全部审结。

 

三、强化改革意识

 

2014年审判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在部分基层法院和市法院部分业务庭开展。结合逐步实现案件审理的去行政化,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大趋势,为了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今年我院审判质效主要指标设定较高,案件调解率、改判、发回率及结案率都要有新的突破。

 

 

 

责任编辑: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