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法院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09年,我院在市法院监察室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活精神,把廉政教育贯穿全年各项审判工作当中,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院党组、一把手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逢会必讲,始终保持廉政建设永不放松的态势。
2009年新院党组始终把廉政建设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牢牢把握廉政建设这条主线,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在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政治学习制度》、《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达标办法》和《审判质量和法官业绩考评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两手抓”方针,确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指导思想,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还规定了党组书记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分管部门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通过制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使全体法官增强自律意识,自觉转变审判作风,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我们每个季度都要结合工作重点,由院领导、中层干部和法官代表分别给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上党课,讲党性、讲廉政。同时我们还根据市法院的安排组织全院干警到辽宁省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收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最高法院、省法院、市法院编发的案例,使廉政建设保持经常性、连续性,做到警钟长鸣。
二、着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廉政文化的引导、启迪和熏陶,帮助干警树立起公正、文明、中立、平等、正直、廉洁、勤勉的现代司法理念,指导和促进公正司法。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先进的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培育崇尚廉洁的司法环境,有利于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廉政文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升华,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要把握好“引导、融入、结合、渗透”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引导干警积极向上,坚持以人为本;将“廉洁、公正、一心为民”的理念融入干警的心中,坚持强化法官素质;将职业道德文化结合到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之中;坚持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渗透廉政文化的内容。廉政文化如果缺少必要的载体,缺乏娱乐性和感染力,就会显得枯燥无味,很难深入人心。要拓宽廉政文化宣传形式,力求内容上“富”、形式上“活”、载体上“新”,进一步提高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以特色教育为依托,以各种主题鲜明内容的活动为载体,不断丰富廉政教育的形式,发挥廉政文化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特色优势,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和说服力。增强廉政文化的辐射力和感染力,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保廉” 的浓厚廉政文化氛围。我院相继举办“为民、务实、廉洁司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演讲比赛;开展读书活动、廉政歌曲传唱等以建设廉洁法院为主题的文艺汇演活动,倡导廉洁理念,塑造廉洁精神,打造廉洁环境;利用电子显示屏、专栏等宣传阵地,常吹清廉风,常敲廉政钟,营造浓郁的廉政文化氛围,引导干警树立良好的廉洁司法意识。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树立“以廉为荣,枉法为耻;公正司法为荣,以权谋私为耻”的思想,让清廉之花在每位干警心中盛开,永远保持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切实关心干警的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干警的荣誉感、归属感。
我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尽最大努力解决法官的职级、待遇问题。我院在基层法院中第一个解决了正科级以下职级问题,凡符合公务员晋级条件的,均能够按时晋升;第一个全额解决住房补贴问题。
为保证大家在繁重的工作中有健康的身体,我院每年初均组织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高标准进行体检。为了锻炼身体,增强团队意识,我院成立了足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定期组织比赛,每年都组织户外爬山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干警的荣誉感、归属感。与大家一同算好“七笔账”,使大家都愿意为集体增光,不能为高新区法院抹黑。
第四、注重制度落实,不忽视任何可能造成不廉洁问题的细节。
我院人员少,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比较繁重,有的部门人员身兼数职,但越是如此,就越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严格约束。在资金管理上,一是加强诉讼费、执行费等涉案款项的管理,设立专用账号,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二是定期对立案庭、执行庭和审判庭的收费、退费、缓、减、免诉讼费和诉讼费追缴的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对诉讼费、执行费的挪用占用;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坚决不设“小金库”,重大资金用途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重大物质装备和办公用品;在审判管理上,一是把廉政建设作为目标考核项目,《审判质量和法官业绩考评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了禁止单独接待当事人或者单独外出办案,禁止与当事人“三同”,禁止接受当事人宴请、娱乐活动或者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内容,对出现上述情况的,在目标考核中给予扣分,对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二是坚持每季度对审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和定期对更审改判案件进行评查制度,分析原因,统一认识,认定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按照我院《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办案人进行处罚,并在全院大会上讲评、通报;三是明确案件审批权限和责任,制定了《案件审批权限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院长、主管领导、庭长的案件审批权限,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案件审批程序。在工作纪律管理上,一是抓日常考核,经常检查开庭、接待、着装、出勤、出车等日常行为,增强组织纪律性,强化规范审判作风。二是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每年都从院长到法官和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和廉政保证书,进一步增强党性原则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存在的问题及2010年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们在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具有一些不廉洁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当事人利用一切机会、不断变换手法腐蚀甚至贿赂我们的审判人员。我们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对发生在我们身边不廉政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对已经被发现的不廉政的人和事进行严肃查处。如我院书记员董文菲在参与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收受当事人化妆品。发现此事后,我们及时配合市法院监察室作出严肃处理。
新年伊始,院党组召开第一次全院大会就是廉政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干警收看“警示教育片”,传达最高法院、省法院、市法院有关文件,提出了今年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到:
一、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一把手廉政工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分管部门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党组成员做到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下属。
三、继续完善现有的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和廉政建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适时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把廉政教育、廉政监督贯穿于审判各个环节,确保不再出现廉政问题。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